通知公告

 

部门
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,确保各类档案材料及时、完整、准确归档,充分发挥档案在招生、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,根据我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,现将2023年度、2024年度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归档范围

(一)2023年度及2024年度各部门招生、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,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声像、实物等各种不同形式的载体材料。

二)以学校名义获得的(省级及以上)各种证书、奖牌、奖杯、奖状、光荣册、锦旗、题词、获赠以及在校际交流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。

)其他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档案文件材料。补充移交时,应当区分年度,单独制作移交清单,分开卷盒。

具体归档范围详见《易游线上平台(集团)官方网站档案管理办法》南机电院[2024]18号文)

、归档要求

一)强化归档工作意识。档案工作是学校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。各单位需提高重视、规范管理,专兼职档案员应严格依据相关规定,扎实做好本单位档案收集、整理及移交工作,确保归档材料完整规范、按时保质完成归档任务。

二)提升归档材料质量。归档材料须齐全完整、系统准确,原则上采用原件。按序分类整理,避免内容分割遗漏,逐卷(件)核查,确保无缺页、漏项。归档材料应为办理完结、具备保存价值且不影响现行工作的原始材料,声像类档案要标明作者、时间、地点、事件、人物等内容。为保证移交文件资料的安全性,电子文件一律用硬盘或者U盘拷贝至档案室(弘德楼613)

三)规范档案移交程序。移交前,移交方需先向档案室发送移交清单电子版,经档案室确认后,再前往办理移交手续。交接时,双方应逐件核对档案资料,确认无误后,接收双方在一式两份的移交清单上签字,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加盖部门公章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。

三、归档时间

各单位应于2025年613日前完成相关档案材料的归档移交工作。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或档案目录明细,重新整理,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。

四、其他

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,在文件材料归档过程中,如有疑问或需调整归档时间,请及时电话咨询,以确保归档材料的齐全、完整、规范。

联系人及电话:林巧芬18061231120 邮箱20217310@qq.com.

 

特此通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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