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“清明”放假的通知

发布部门:新闻中心发布时间:2021-03-30浏览次数:93

各系(部)、处(室)、继续教育学院:
   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安排,现将2021“清明”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 1、2021“清明”休一天,时间为4月5日(周),4月34日周末正常休息。

   2、请各部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做好节日期间防火、防盗工作。放假前将电源切断,门窗关好,以确保学院财产安全.

   3、请各部门及个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,经常消毒,常通风,勤洗手,少外出,不聚集。

   4、全体党员要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,弘扬传统文化,树立文明新风,过一个廉洁、绿色、文明、节俭、平安的清明节。 
    特此通知! 

办公室

2021年3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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